一架南航客机,是从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处租借而来,当它执行完一个飞广州的航班之后,租期就满了。按照规定,相关退租飞机的海关监管手续必须飞回上海办。然而这一次,这架飞机得到的指令是:留在广州办。由此,这架飞机成为全国首架综保区内租赁退租飞机异地委托(委托广州海关)监管,走通了“进租转出”全流程。
航空公司自购飞机比例逐年降低

对航空公司而言,通过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借飞机,可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因此近年来航空公司自购飞机比例逐年降低。而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将公司注册于综合保税区内,则可享受相关保税和分期缴税政策。

但在2014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提出,国内航空公司租赁的、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进口飞机必须实际入区才能享受保税政策。为此,融资租赁公司要专门为飞机安排航路、航班,还要担心调机环节中的碰擦风险,成本不小。

发展租赁业态

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其中第17条提及“发展租赁业态”,明确“对注册在综保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新政一出台,上海海关联合市金融工作局,立即行动起来。今年4月,在浦东机场综保区内注册的国银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出租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20架ERJ190陆续面临租期届满退租,“国银上海”拟根据项目情况出售给境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