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光伏装备融资租赁客户部分债权清偿款的公告。

以下是公告相关内容:

一、债权清偿方案概述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光伏装备融资租赁客户破产重整偿债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申报的并经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认定的2632.06万元普通债权超过10万元的债权部分,按《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提出的普通债权清偿方案二的方式处理(现金清偿+未获现金清偿部分36%选择信托计划)。即:债权本金中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照100%的清偿率一次性现金清偿,清偿时间与普通债权主债权本金超过10万元的债权部分一致;普通债权本金中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普通债权主债权本金金额10%的比例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清偿;未获清偿部分按照36%的比例选择信托计划Ⅰ,实质通过以资抵债方式实现债权的综合受偿,其余未获清偿部分的债权,债务人不再清偿。

2019年12月4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十七家公司的重整程序。

二、债权清偿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债权现金清偿款292.87万元,其中:273.21万元为光伏装备融资租赁项目普通债权清偿款,其余19.66万元为普通业务债权清偿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申报并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现金清偿部分已执行完毕,以信托计划债转股清偿部分尚未收到管理人信托计划方案,尚不能确定公司以资抵债方式实现债权的综合受偿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管理人直接划付的偿债资金292.87万元。其中包括光伏装备融资租赁项目普通债权清偿款273.21万元以及公司普通业务债权清偿款19.66万元。对于光伏装备融资租赁项目普通债权的清偿事项,公司前期已计提4429.92万元坏账准备金,本次收到管理人支付的273.21万元偿债资金后,公司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最终可转回金额还需待公司光伏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租赁公司——上海金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权获偿情况并划转给公司合并核算后方可确定;对于普通业务债权清偿事项,公司收到清偿款后,可转回公司普通业务债权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19.66万元,可减少公司损失19.66万元。

2、以信托计划债转股清偿部分由于目前尚未收到管理人信托计划方案,尚不能确定公司以资抵债方式实现债权的综合受偿情况,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待信托计划平台成立及公司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根据该通知确定的具体偿还时间以及届时的受偿股权公允价值后方可确定。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