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武汉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随后疫情蔓延至全国。时值春节假期,为避免疫情再扩大,国务院及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春节假期延长及企业延期开工的政策,多数省市将开工时间延至2020年2月10日。这将不可避免地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产生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无法开展现场尽调、无法当面签署合同。

对于无法开展现场尽调的项目,从合规性及风险控制角度出发,本所建议暂缓进行。

对于已完成现场尽调的项目,租赁公司可按内部规定进行项目审批及签约。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均采取面签的形式,但鉴于目前疫情仍处于扩散期,人与人之间应尽量避免“密切接触”,这就给签约带来困难。为使业务顺利进行,租赁公司可采取视频签约的方式进行合同签署。若采取视频签约方式,我们建议租赁公司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1、签约前,由租赁公司项目经办人将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本金、手续费、保证金的金额,租赁利率及浮动方式,租赁期限,租赁物,担保方式及担保人、担保物,租金支付频次及方式等)及拟签署的合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承租人、担保人的项目经办人(合同中约定的联系人),邮件中应注明要求对方及时回复邮件进行确认,目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往来就拟签署的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然后说明正式合同通过视频签约方式签署。上述邮件建议同时抄送承租人及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

2、要求承租人、担保人的项目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或事先已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到其公司会议室进行视频签约,视频中应体现出承租人/担保人的公司名称或LOGO。

3、签约前,要求承租人/担保人的项目经办人在视频中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原件、项目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名片原件,并要求项目经办人陈述上述项目基本信息、展示拟签署的合同名称及合同号,说明合同页数及拟签署的份数。

4、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展示的合同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5、签约完毕,请项目经办人或签约人再次陈述所签署的合同名称、合同号、合同页数及份数,并说明将通过哪个快递公司邮寄给租赁公司。

租赁公司应对视频签约过程全程录制并做好备份。

租赁公司收到合同后,应与事先收集的承租人/担保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样本进行比对,确认合同上的印章及签字无明显不一致。

待疫情缓解、企业正常上班后,建议租赁公司赴承租人/担保人办公场所对项目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进行走访,要求其当面签署关于××年×月×日通过视频所签署的×××号××××合同一式×份均为其有效签署、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声明,或直接当面补签。如果届时承租人已经实际履行过合同,例如支付部分款项,则证明承租人已经受合同的约束。

随着国家整体经济形势的起伏,承租人/担保人有意、无意违约的风险在加大,尽管上述措施可能无法完全规避租赁公司的风险,但根据我们的服务经验,至少可以将风险降至最低。

万众一心、止住疫情,隔离病毒、不隔离爱,同舟共济、共渡难关!衷心希望早日摆脱此次疫情对社会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