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下医疗方面融资租赁需求增大

场景

为了应对本次疫情,融资租赁公司响应号召,积极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生产设备、医疗设备、检验检疫设备等租赁业务。某些地方政府也发文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对相关的租金和利息收入予以缓收或减收。

现行政策下税务处理

根据财税〔2018〕91号及财税〔2020〕2号文的规定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商务部审批成立的融资租赁企业(即商租企业)主要的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但是该文件的适用范围仅限定在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导致商租企业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

政策建议诉求

在抗击疫情期间,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给予承租人减收或者缓收租金的情况,财税部门也可以适当予以税收减免或者财政补贴来支持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例如,允许商租企业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也可享受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以充分发挥其在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扶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从长期角度,建议财税部门考虑针对特定医疗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给予增值税免税的政策,以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参与医疗大健康产业发展。

二、小微企业保理业务需求提高

场景

受此次国内疫情的影响,大量中小微企业短期内可能会出现无法承接新项目,预计数月内无法取得经营收入的情况。为解决职工工资发放、办公室租金支付等日常现金支出问题,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会考虑利用现有资产进行融资以缓解现金流压力,如通过保理的方式获得现金流。

现行政策下税务处理

现有增值税规定并无明确针对保理业务的特殊优惠政策。保理服务在增值税上作为贷款服务进行处理,商业保理公司就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缴纳6%的增值税。同时,如果商业保理公司将取得的应收账款再保理给银行或其他第三方公司时,向银行或其他第三方公司支付的应收账款融资费用将无法抵扣进项税。

实操中,商业保理公司的业务模式通常是先通过保理取得应收账款,再将该应收账款再保理给银行或其他第三方公司,取得的收益仅为两次转让的价差。如果按照第一次保理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会直接加重保理公司的增值税负担,对业务的开展影响较大。

政策建议诉求

在实体经济面临冲击和此次疫情对全国中小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可能会依赖商业保理公司的融资渠道。商业保理公司为了迅速周转资金,将取得的应收账款再保理给银行或其他第三方公司的业务模式也越来越普遍,但目前的税收政策并没有对商业保理公司这种业务模式给予优惠政策。

在全面实施营改增前,保理业务通常是以净收入的方式确认收益,部分地方监管部门允许保理公司按差额缴纳营业税。为促进商业保理公司加大对受本次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我们建议财税部门考虑给予商业保理公司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优惠政策,仅对商业保理公司取得的实际收益部分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