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在官网发布《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珠横新金通〔2020〕1号,下称《通知》)。现按照《通知》中相关工作步骤,将我区“空壳”商业保理企业名单予以通告(见附件)。通告期为30天(自通告公布之日算起),请相关企业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756-8841577),并按有关监管要求及时整改。通告期满后,仍未与我局沟通并整改到位的企业,将正式纳入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横琴新区“空壳”商业保理企业名单.xls

  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