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金融办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实际经营地在宁波市外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了远程集中“云”约谈,强化对这类机构的监管。

目前,宁波市共有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30家,其中,注册在我市而实际经营地在宁波市外的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共有11家,分布在杭州、北京、上海等地。对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分离的融资租赁公司实施有效监管,是当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的普遍难题。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的沟通交流更加受阻。为此,市金融办创新运用“互联网+监管”思维,牵头会同属地监管部门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经发局,集中开展对11家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云约谈”,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

11家融资租赁公司在“云”约谈中分别报告了各自业务模式、业务范围、资金运用、信息报送等情况。市金融办、梅山经发局要求各公司要严格遵照中国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宁波市金融办关于加强全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要求,坚守政策红线,坚持合规经营,真正发挥融资租赁“融资+融物”的独特作用,同时,也希望这些融资租赁公司依托宁波优质的营商环境,在富有活力的制造产业链条中挖掘扩展宁波市场,将资金、项目、人才引到宁波,为宁波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