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拟以部分固定资产(505辆客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360天。
  
  ●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拟以部分固定资产(505辆客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与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360天。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2、注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中大道1218号新地中心办公、酒店式公寓楼4501室
  
  3、法定代表人:刘宇
  
  4、注册资本:62,726.1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08月28日
  
  6、营业期限:自2014年08月28日至2044年08月26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担保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一级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二级子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共青城赣江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湖口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市交通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货运物流有限公司、九江长运运业股份有限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的505辆客车。
  
  2、类别:固定资产
  
  3、标的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一级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二级子公司都昌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共青城赣江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湖口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九江市交通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货运物流有限公司、九江长运运业股份有限公司、庐山市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上述公司均已出具相关授权文件,同意将名下资产作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的租赁物。
  
  4、租赁物账面原值:14,928.98万元
  
  5、租赁物账面净值:11,732.18万元
  
  四、拟签署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资产的购买:江西中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向本公司出租为目的,向公司购买一批资产,资产的购买价款为人民币1亿元。中通租赁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手续完成后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购买价款。
  
  3、租赁资产及交付:中通租赁同意将向本公司购买的资产全部出租给本公司。双方签订合同的当日,视为租赁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公司向中通租赁出具《租赁资产清单》。
  
  4、融资金额:1亿元
  
  5、租赁期:360天
  
  6、租金:公司向中融租赁支付租金的时间和金额按照租金支付表及租金支付确认函执行。
  
7、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处理:租赁期满后,且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已由公司支付完毕之后,中融租赁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留购价格对租赁资产进行回购。公司支付最后一期租金时同时支付回购款项,中融租赁应将租赁资产所有权应移交公司,并向公司出具《租赁资产所有权转让证明书》
  
  8、争议解决:在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加以解决:依法向本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9、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可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适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通过多样化的筹资方式,以较低成本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降低财务费用。且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