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首付款是风险管控的措施之一,一般情况下20%的首付款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国际参考标准和掌握的底限,小于这个比例风险较大,高于这个比例则风险较小。
  
  因市场化的竞争以及客户对于资金的刚性需求,较低的首付款对于客户更具有吸引力,所以,在有些领域,融资租赁公司不得不通过降低首付比例来获取客户,甚至做到了零首付。
  
  那么,零首付到底是风险还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呢?
  
  在融资租赁发展的融资性租赁阶段,首付款作为防控风险的重要手段,不但是必须的,而且这个比例需要维持在20%以上,当承租人因经营不善出现不能按期偿还租金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回收设备,这时,20%的首付款可以作为回收、处置设备的成本对冲,同时,又因承租人归还租金的速度大于设备折旧的速度,回收设备的变现价值可以覆盖未还租金,所以此时没有风险,但如果没有20%以上的首付款,就可能造成回收设备的变现价值小于未还租金,就会出现风险。所以,在融资性租赁模式下,首付款是必须的,零首付是最大的风险。
  
  然而,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市场化竞争的加剧,有些融资租赁公司开始走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道路,他们聚焦一类或几类设备,通过专业化运营或与外部专业化机构合作,主动预留残值并承担残值风险,通过租后资产管理使租赁资产保值增值,并且能以较高的二手价格变现,使得变现价值大于预留的残值,或者由出租人持有进行多次租赁,租金收入的时间价值大于预留的残值,这种对于租赁物残值的担保和保障,使得融资租赁公司不但没有风险,还会带来额外的残值收益。
  
  由此看来,零首付的前提条件是出租人对于租赁物残值的专业化管控,只有当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残值始终大于全部应收租金时,出租人才能把控风险。另外,站在承租人角度,要认真考虑选择零首付的目的,如果未来以购买为最终目的,就要详细做好整个租赁周期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每一期租金,租期结束才能获得租赁物权;如果只是以短期租赁为目的,就要认真计算每期的租金与收益,做到每期收益大于每期租金。但是不管怎样,零首付和预留残值的方案设计使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做出更多选择。
  
  承担租赁物残值风险和对残值的担保可以衍生更多融资租赁的创新模式,能不断满足客户灵活性经营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首付款不再是必须的,具有残值担保能力的零首付不再是风险,而是融资租赁的本源特色和行业发展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