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 于 2022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以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方式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尔融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334 万元(含保证金),铭庆电子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667万元(含保证金),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公司为铭庆电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67 万元。
二、融资租赁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铭庆电子与海尔融租分别签署了《售后回租合同》,以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方式与海尔融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7,333.33 万元(含保证金),铭庆电子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666.67万元(含保证金),每笔融资期限为 36 月。公司为铭庆电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666.67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融资租赁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铭普光磁
1、出租方: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融资金额:人民币 7,333.33 万元(含保证金)
4、租赁期限:共 36 月
5、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物:承租方固定资产
(二)铭庆电子
1、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1 出租方: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2 承租方: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1.3 融资金额:人民币 2,666.67 万元(含保证金)
1.4 租赁期限:共 36 月
1.5 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1.6 租赁物:承租方固定资产
2、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1 债权人: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2 保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先进先生及焦彩红女士、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3 债务人(承租人):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2.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5 保证范围: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被保证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全部
义务以及欠付权利人的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关于租赁物使用、维修、保养的相关约定,以及被保证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租息、迟延罚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权利人及其指定人士因行使主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2.6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止,且该期间将根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展期或重述规定而得以展期。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13,691.08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售后回租合同》;
2、《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售后回租合同》;
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