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8日,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征集华航(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的通告。具体如下:

  华航(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汉卿、宋继龙、王永舜已被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睿恒兆业信息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利用其控制的华航公司、钱贝公司、睿铂思航、铂航科技、睿航科技、睿思海桔等合伙企业,伙同北京铂思科技有限公司,以在天津金融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挂、摘牌的名义,发行华航1-6号“租街”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

  根据现有证据,截止目前尚有大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请未到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投资人于2022年10月30日前到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经侦大队(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广场公建10-1号楼)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账目并制作笔录。逾期不提供相关证据或不进行核对者,所产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投资人需提供的证据材料:

  1、投资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交款、返款银行卡复印件;

  3、完整的相关合同、协议复印件;

  4、第一笔投资款至最后一笔返还款期间银行卡所有的交易记录;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特此通告

  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华航(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华航(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由大连市众联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致青春科技有限公司各出资2250万美元、750万美元设立,股权占比分别为75%、25%。值得注意的是,据天眼查显示,目前该公司的实缴资本为0美元。

  风险概览上,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35条; 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4条; 涉诉关系2条, 开庭公告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