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为促进地方金融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实体经济,优化区域金融产业发展结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支持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盐政办发〔2020〕44号)和《关于印发海盐县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21)37号)等文件,其中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融资租赁公司连续三年地方综合贡献奖励,其中第一年奖励80%、后两年奖励50%”。

  近日获悉, 2022年年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主管部门初审以及相关部门联审并报联审会议审定,按照“鼓励融资租赁发展”奖励计划于11月29日予以公示,奖励措施于近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