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交易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河北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合同概述:
1、 标的物:机器设备
2、 融资金额:10,000,000.00元
3、 保证金额:10,657,534.00元
4、 租赁期限:2年
5、 交易内容:公司为融通资金,将合法拥有的设备出售给中关村租赁,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中关村租赁回租给公司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运智及其配偶弓宝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刘少博及其配偶张坤、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刘海博及其配偶冯帆、子公司山东透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亚太联创投资有限公司拟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山东透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拥有的与淄博凯华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轮机(6MW)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项目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出质给中关村租赁。
关于本次融资租赁的具体事宜以公司与中关村租赁最终签订的售后回租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 12月 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故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河北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
河北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