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阳光”)拟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协议/法律文件以及经易成阳光与远东租赁确认的其他债权债务文件(以下统称“租赁合同”)。公司为易成阳光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9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2023年1月13日,就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1年09月13日

  营业期限:1991年09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江路9号、龙滨路18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4MA9FWN3P8B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登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2020年10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新乡市凤泉区产业集聚区标南路1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易成阳光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100 51

  新乡市阳光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3,000 30

  新乡市凤泉区凤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000 10

  新乡市智联电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900 9

  合计 10,000 100

  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9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563,396,994.68 315,248,655.86

  负债总额 466,602,102.18 226,353,398.67

  净资产 96,794,892.50 88,895,257.19

  项目 2022年1-9月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196,834,744.25 524,926.77

  营业利润 7,231,189.09 -2,112,344.90

  净利润 7,899,635.31 -2,104,742.81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务:指易成阳光和甲方在2023年01月06日到2027年01月06日期间(最高额期间)签署的租赁合同而形成的甲方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上述债权的最高额度为RMB30,900,000.00元(人民币叁仟零玖拾万元整)。

  2、担保范围:易成阳光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因易成阳光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租赁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最高额期间签署多个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易成阳光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正常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易成阳光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

  易成阳光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系因被担保人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易成阳光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易成阳光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锂离子电池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易成阳光为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为该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弥补该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易成阳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月13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过为其他外部单位及个人提供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9,46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8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31,145.18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鞍山中特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扎鲁特旗通能光伏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9,9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疏勒县利能光伏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6,422.22万元。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