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想讨论的是央企旗下租赁公司的业务方向选择,首先需要明确一下什么是央企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即是央企控股的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央企一共98家,设立租赁公司的共有65家,占央企的66%,可见央企成立或收购融资租赁公司是一件比较时髦的事情,那我们讨论这一问题也有一定现实意义。

  我们先来分析央企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初衷,我觉得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赚取金融利润,二是做集团内业务,肥水不流外人田,三是以融促产,拉动主业发展,类似供应商的融资租赁,这三类目的有交叉但应该会有所侧重。赚取利润是一切生意的本质要求,但能够完全实现脱离主业,利润稳定可持续的央企租赁公司并不多见,比较典型的代表是远东租赁,虽然远东租赁虽已不完全算是央企旗下的租赁公司,但纵观远东租赁的发展史,她的确是从央企租赁公司出发,抓住了历史的机遇,成为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龙头的代表。同时期业绩做得比较好的还有通用技术集团旗下的环球租赁,其本身就可以成为集团下属子公司利润贡献的排头兵,并在港股上市,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央企租赁公司能成为成功的独立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难度越来越大。

  我们也看到不少央企在这一方面遭遇滑铁卢,比如中车融资租赁,(2018年)约有60个融资租赁项目出现逾期,逾期应收款约60亿元,平均每个项目损失约为1亿元,好在中车家大业大,不至于伤筋动骨,后来还成立了中车金融租赁。由于进入不熟悉的领域损失惨重,还有更多的租赁公司由于行业风险等问题进行被动的战略收缩。

 因此,侧重于后两类目的的央企融资租赁公司更为常见。国资委也要求“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要切实回归租赁本源,立足集团主业和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有效发挥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优势,优化业务结构,大力发展直接租赁,不断提升服务主业实业能力和效果,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央企融资租赁公司“立足集团主业和产业链上下游”有什么特别的优势呢?

  首先是市场优势,央企融资租赁公司刚一成立,在这几年的市场环境下,要想形成业务规模,没有长期的耕耘是很难成功的。集团主业和产业链上下游却为租赁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捷径,央企集团公司大多都是超级巨无霸,截至2021年底,央企总资产规模达75.6万亿,营收规模达36.3万亿元,这里面的营收融资租赁只要有10%的参与,就有3.6万亿的融资租赁市场规模,接近融资租赁目前总体量的半壁江山,可见这一市场有多大,央企相对而言是比较封闭的体系,外面的金融机构想要进入,还存在不小的壁垒,因此,集团内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这一方面存在天然的优势。

  二是风控优势,不必讳言,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做的业务属性融资大于融物,风险管理是利润得以实现的必要保证,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不是由于缺少业务,而是由于逾期坏账问题导致的。央企融资租赁公司的风控优势主要是信息优势,融资租赁公司对同一集团内的企业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对集团上下游的合作情况也能交叉获取信息,更具可靠性。

  三是资产处置优势,部分主业相关形成的融资租赁资产,如果出现违约,集团可以接收处置运营,那么将大大降低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也可以将融资租赁业务形成闭环,当然这是需要满足条件的,能够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并能与股东方进行风险隔离。

既然立足集团主业有这么多好处,那为什么很多央企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在战略选择上面并没有很好地拥抱主业呢?总的来说,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适租性的问题,融资租赁至少需要有租赁物,这对于重资产行业来说不成问题,如电力、钢铁、煤炭等,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融资租赁的适租性就特别好,但对于轻资产或以贸易、技术、应收账款等为主要资产的集团来说,适租性就很差了,做集团内业务租赁物就成了拦路虎;

  二是成本的原因,央企集团内客户普遍评级比较高,受到大多数金融机构的追捧,自身融资成本很低,央企融资租赁公司的评级不见得比客户高,在报价上对比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没有优势;

  三是逾期处置的问题,对于集团内资质较差的客户,业务虽然好做,但一旦出现逾期的情况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既不能诉诸法律,毕竟还是兄弟单位,也不能置之不理,只能续作业务或找上面讨说法;

  四是监管的问题,银保监会出台了银保监会于2020年5月26日施行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其中第二十九条对单一承租人及承租人为关联方的业务比例的集中度要求对央企旗下的融资租赁公司做集团内业务影响非常大,银保监会从风险分散的角度对集中度进行管理无可厚非,也间接认可了融资租赁作为金融业务监管的必要性。

  以上问题也可以找到一些临时的应对之策,适租性问题可以通过丰富产品线的方式来解决,成立专门的保理公司、采取委托贷款,信托等方式放款;成本问题则需要融资租赁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采取资本市场发债、同业资产转让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逾期处置的问题则需要融资租赁公司坚持独立自主的评审标准,不因为是集团内部客户而大幅降低风险容忍度;监管问题,目前《监管办法》只是暂行办法,还有与监管层沟通的空间,另外可以做集团上下游客户的方式来达到分散的效果。当然,以上只是能够想到的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慢慢摸索更多的解决之道。

  从国资委来说,融资租赁业务发挥融资租赁的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优势,提升服务主业实业的能力与效果,这是正向的效果,从反向的效果来看,集团内业务资金没有流到外面去,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是风险的底线,也是出台这一规定最重要的原因。总之,每家央企租赁公司面对的情况还是会有不同,租赁公司如果能成为大海中自由遨游的大鱼自然是好,但在风浪滔天的背景下,有一片自家的避风塘可以慢慢发展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