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的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权恒风”)、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水泽恺”)、商河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河国润”)以及主要投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嘉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下属的安徽鑫啸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啸”)、安徽恒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佳”)、安徽欣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欣巨”)、安徽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讯硕”)。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分别为兰考熙和、民权恒风、商水泽恺、商河国润四家公司向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35,000万元、28,000万元、15,000万元、7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四家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8,000万元、28,000万元、15,000万元、20,000万元。

  2、公司分别为安徽鑫啸、安徽恒佳、安徽欣巨、安徽讯硕四家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410万元、576万元、700万元、227.2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四家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1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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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