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14号)

  (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14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张仁钊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重要财务数据不真实违规掩盖资产质量,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8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山东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