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山东奥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奥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奥美”)拟以公司旗下的水处理设备等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的设备原值为65,000,000.00元,按月支付租金,租金1,287,000.00元/月,期限60个月。

  租赁的设备用于内蒙古奥美承建的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水资源化综合利用BOT项目。内蒙古奥美以上述项目对应的应收款项向江苏租赁提供质押,质押期限60个月,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7,220,001.00元。具体信息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根据江苏租赁的要求,内蒙古奥美将以融资租赁标的物为江苏租赁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信息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山东奥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