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金罚决字〔2023〕37号

被处罚当事人

王光(时任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业务部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不完整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并非由承租人真实拥有的行为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11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金罚决字〔2023〕38号

被处罚当事人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不完整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并非由承租人真实拥有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