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汇报一下自己对新能源行业发展的个人见解和看法;第二方面介绍一下新能源融资租赁的一些情况;第三个方面简单谈一谈新能源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一,对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看法和认识。

  1.受益于双碳战略,行业高速增长。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75届联大会议上提出了“双碳战略”,政策影响下,近几年来新能源行业实现了高速发展,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光伏新增装机从2013年的12.9GW,增长到2023年3季度的128.94GW,年均增长率超过85%,2023年预计全年新增装机规模接近200GW;风电新增装机从2013年的16GW增长到2023年的33GW,2020年为风电的抢装年,全年新增装机高达71GW。此后,属于陆上风电的平价时代来临,风电的装机规模有所下降。

  2.技术进步推动,系统建造成本快速下降。

  光伏方面,目前我国光伏系统造价已由2013年8元/瓦下降到大概3.6元/瓦,光伏组件也从当时的5.5元左右下降到现在的不到1.2元左右,除了2022年由于上游原材料涨价,组件价格有所上扬以外,其余年份都在持续下降。伴随着单机容量的增大,以及电机系统的技术进步,风力发电成本也在持续下降,陆上风电造价从8元/瓦下降到目前接近5元/瓦。

  3.电网消纳能力增强,弃风弃光现象好转。

  随着我国特高压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型智能电网的升级,再加上电网侧储能系统的建设,目前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进一步增强,之前困扰行业发展的弃风弃光现象有所好转。从图中可以看出,全国平均弃风率从2016年的17%下降到2022年的2.4%左右,弃光率从2016年的10.3%下降到2022年的1.2%左右。

  4.国补核查基本结束,补贴拖欠问题有望解决。

  2021年,三部委联合发文开展国补核查工作,截至目前,核查工作已基本结束,2022年11月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合规项目清单,经过此轮核查,已基本摸清了国补资金的使用情况,为未来进一步解决国补拖欠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初步测算,可再生能源每年需要的补贴总量资金约在1500亿左右,按照每度1.9分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每年可以筹集的补贴资金大概为1000亿元,到2022年底,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资金缺口大约在3600亿左右。初步估计,随着用电量的增加,补贴资金的增加,早期并网项目将在15年后逐步退出,预计2032年左右国补资金可以达到收支平衡的状态。

  5.分布式光伏崛起,装机规模井喷。

  受政策利好影响,户用分布式光伏开启了爆发式增长的时代,特别是2021年开始,分布式光伏装机已经超过了集中式光伏装机。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9月底,分布式光伏的累计装机超过220GW,占到光伏总装机一半以上。

  6.市场进入洗牌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是电站交易愈发活跃。2018年开始由于国补拖欠等问题,很多民营企业自身现金流出现问题,开始大规模转让资产。截至目前,电站资产交易市场相对比较完善,资产估值也比较成熟,交易愈发活跃,很多央企在自主开发的基础上开始大规模收购风电和光伏资产。

  二是配套储能已成大势所趋。储能系统可以跟踪风电和光伏的发电情况,进行发电出力平滑,从而减少对电网的冲击,因此很多省份对新能源电站提出强制配储的要求,“新能源+储能”模式已经成为新能源消纳难题的有效解决途径,国内储能市场也迎来了高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我国储能累计装机60GW,其中有大部分是抽水蓄能,而电化学储能占到30%左右。

  三是资源向头部集中。随着平价时代的来临和市场开发的进一步规范,风电、光伏资源逐步向新能源头部企业集中,对集中式光伏来说,项目单体量变大,大基地项目变多,有资金实力的头部企业更容易受到地方政府青睐。在具体开发时,央国企管理规范,资金实力雄厚,民企决策快、效率高,民企和央国企合作开发的项目逐渐成为市场主流。

  四是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新一轮的新能源投资浪潮中,伴随着系统成本的不断下降,项目收益率不断提高,地方政府将新能源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带动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很多地区都要求落地配套产业才能获得核准或备案指标。

  第二,分享一下近年来新能源融资租赁的基本情况。

  1.新能源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参与者。

  我国新能源融资租赁业务起步与2014年,伴随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不断壮大,最开始主要以电力系融资租赁公司为主,依靠产业背景和专业能力介入新能源领域。近几年随着绿色金融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市场的主要资金提供方,他们的资金成本低、期限长、优势比较明显,导致利率逐步下降。因此,针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差异化竞争策略,利用其融资比例比较高、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强、用信条件比较灵活、审批效率比较高的优势,提供差异化产品。目前主要的参与方是头部金租和能源系融资租赁公司,市场份额上平分秋色。

  2.新能源融资租赁主要业务类型。

  在近十年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过程中,售后回租份额大概占80%,直租约占15%,兼营保理约5%。业务模式主要以售后回租为主,主要原因分析有三点,一是新能源建设期的直租项目风险较大,回租操作相对简单;二是近几年来,新能源融资市场利率持续走低,业主也通过多轮的方式置换直租融资,降低财务费用;三是电量资产交易比较活跃,更换业主以后,新股东也有置换直租融资、降低财务费用的需求。基于以上这些情况,回租在存量资产中占据大部分比例。

  就细分领域来看,光伏融资业务占比较高,约在60%,风电约占30%,储能及其他的约占10%,主要原因是风电的开发难度相对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对业主的信用资质要求可能比较高,因此风电领域,传统商业银行的参与度是比较高的。

  3.新能源资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优势。

  新能源融资租赁业务是以能够产生电费收入的发电资产为核心,通过对收费权和股权的控制,保障租赁债权的金融服务。在目前强调租赁物适格性的情况下,电站资产是一个良好的租赁物,且真实存在、能够产生稳定收益。电站的股权价值是可以评估的,有较为成熟的交易市场,每一个电站项目都是一个单独的项目公司,可以与其他的资产,特别是业主的其他公司相隔离。

  第三,分享一下新能源融资租赁的差异化发展之路。

  1.必要性。

  2020年“双碳政策”提出以后,各路资本蜂拥进入新能源行业,新能源领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看似繁荣的市场背后,新能源融资租赁行业却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内卷竞争。

  具体表现在,一是行业收益水平迅速下降。2014年,我刚开始从事新能源融资租赁业务的时候,对民营业主的收益率达到8%—9%,而目前的收益率已经下降到5%以下,对于央企的收益率,甚至下降到4%以下,对于传统商业银行来说,十年期的中长期贷款利率已经下降到3.5%以下,下降的比较厉害。第二方面是产品的同质化比较严重。各家租赁公司针对新能源产业融资需求的产品还是比较单一的,交易结构也相对同质化,针对客户个性化需求反应的不是那么强烈,只能导致在价格上相互倾轧。第三方面是风险措施不断减弱。报价阶段,同一个项目可能有3、4家,甚至7、8家租赁公司报价,业主通常会拿着多家的方案相互比对,最后在差异不大的情况下,租赁公司只能被动放弃部分风控措施,以获得竞争优势,导致项目的风控措施不断减弱,增加了行业的风险。

  2.新能源融资租赁发展的差异化定位。

  在激烈的内外部竞争形势下,租赁公司要获得自身核心优势,就必须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产融结合,要将服务模式向新能源产业链延伸,要将金融手段嵌入到新能源全产业链中,充分发挥“综合金融+产业链”的优势,积极构建新型产融结合的商业模式。一是以产品为中心的被动型服务向以客户为中心的主动性服务转变;二是由单一的资金提供方向资金提供与指标开发、产业整合、风险管理、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方转变,三是由债权型向股权债权联动型转变;四是由融资型向融资融物融智型转变,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保理、信托、基金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3.新能源融资租赁的差异化优势。

  一般来说,产业系租赁公司具有较强的产业协同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集团产业有新能源背景,比如说有设备制造、风机、光伏组件制造,项目开发,电力工程施工,或者是电力运营等产业的支撑。第二是很多产业系租赁公司都有集团内的保理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进行融融协同。这些产业优势都是传统银行所不具备的,因此租赁公司要充分发挥上述优势,在新能源电站开发、价值评估、结构设计、风险化解方面提供差异化产品,构筑各自公司的护城河。

  二是租赁公司反应灵敏的价格政策。租赁公司要利用反应灵敏的价格政策优势,主动对接资金市场和产业市场变化,建立敏感的价格传导机制,使资产与负债的收益相匹配。如适应客户分段利率的需求,可以更好地匹配电站的实际现金流,有的租赁公司甚至可以在建设期不收取租金,甚至不收利息的方式,将利息均摊到运营期,来减少项目建设期的资金压力。

  三是量身定制的交易结构。租赁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客户量身定制交易结构,灵活的制定还本计划和还租频次,也可以根据国家补贴到位的不确定性,设置一些或有租金或附加租金的方式来调节电站现金流。

  四是灵活多样的风控措施。新能源融资租赁产品一般是三件套,即股权、收费权和账户监管,可以根据各家产业背景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设置不同的风控措施。比如说在建项目,若EPC为集团内的电力施工企业,可以放宽部分项目非核心建设手续的要求,以及设备预付款、备料款的约束条件,同时与兄弟EPC方协同,保证建设资金的风险可控。

  4.中核租赁新能源融资租赁的差异化产品和服务。

  第一方面是传统并网项目的电站售后回租,这部分期限较短,很多在一年或者两年时间就全部还款了,因为有银行资金来替代。

  第二个是已开工或等待开工的新能源电站全周期的直租,这部分其实现在也很少,即使是直租,一般期限也不超过三年,因为后期建成之后也有金融机构来替代。

  第三个是EPC+融资租赁,针对前期手续比较繁杂,审批手续过长,主要设备需要支付预付款、备料款的情况,这部分业务还是比较多的,联合集团内和集团外资信较高的EPC方,提供并网前的过渡性融资,在项目建成后由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替换后再退出。

  第四方面是大力支持央国企预收购业务的配套融资,包括集团内的、其他央企以及地方国企的预收购。如果项目已经建成的话,通过交易结构的设计置换原有债权,偿还EPC欠款,对原有的债权债务进行重组,以便收购单位能够顺利股转。对于新建项目,我们发挥融资租赁的灵活性及EPC方的建设能力,提前帮收购企业锁定股权,锁定项目资源。如果不锁定的项目股权,一旦项目建成,之后就是市场谁出价高,业主卖给谁,违约成本相对较低。如果股权质押在协同的公司手上,他违约的成本代价还是比较高的。

  第五部分是租赁+保理产品,对于新能源电站固定资产净值不足的问题,可以配上保理来增大融资的额度。对于业主资本金比较少的情况,特别是在建设期,配套直租+工程款保理的方式,能够解决小业主资金不足的情况,小业主甚至只需要出少量资金就可以建成项目。

  “租银通”特别是对于集团内企业来说还是比较好的,集团内的客户授信是比较高的,可以帮助客户来节税。投租联动产品现在也是比较热的话题,大家也在不断的讨论这方面的产品。

  第四,新能源融资租赁的风险管理。

  我理解新能源风险管理的基本逻辑就是“十六字方针”,即资产优质、信用优良、结构合理、资信得当。基本原则是做到“四个可控”,项目总投资额可控,防止追加投资;项目经济性可控,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工程进度可控,保证项目按时并网发电;项目收入可控,防止业主挪用。

  风险管理的要点上,最核心的是电站价值评估,是我们做融资租赁新能源业务的逻辑起点。其次是资源评估,资源评估直接影响到电站价值的评估。然后是合规手续的评估,保证项目是否可以建成。再就是资金用途的评估,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之后是建设风险的评估,评估能不能建成。建成之后是还款能力的评估。

  最后讲一下新能源风险管理所面临的挑战。第一个方面就是对于国补的项目,已形成的补贴到位时间依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第二个方面是项目建成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说村民的阻工等。第三个方面是消纳风险,以前山东、河北很多地区是不限电的,但随着户用光伏装机量迅速上升,导致分布式光伏,甚至是户用光伏也开始限电,这也是新的变化。第四个方面是市场交易的风险,目前来说,交易电价确实是难以控制的,有些地方交易电价比较高,甚至高出标杆电价,有些地区可能离标杆电价差距比较大,比如云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