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金罚决字〔2024〕14号

被处罚当事人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租赁物租前调查不尽职;租后管理不到位;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1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金罚决字〔2024〕13号

被处罚当事人

盛华(时任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后管理不到位、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处罚款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金罚决字〔2024〕10号

被处罚当事人

赵长江(时任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产业业务部副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物租前调查不尽职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金罚决字〔2024〕7号

被处罚当事人

曹进(时任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产业业务部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物租前调查不尽职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