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陈先生向问政江苏反映,他贷款购买的一辆蔚来汽车,发现每月还的贷款显示为租金。陈先生感觉自己被“忽悠”了,明明是贷款买车,怎么成了贷款租车了呢?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投诉人:贷款买车变成了贷款租车
陈先生说,2022年9月份,他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贷款购买了一辆蔚来汽车的展车,开票金额为421560元,每月还款9952.78元。之所以选择这个渠道买车,是因为销售人员表示展车可以优惠并且三年免息。
2023年6月份,陈先生通过还款信息发现,他的扣款不是按揭月供,而一直是租金,这让他很疑惑,是不是哪里搞错了?他当即找到蔚来汽车销售人员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当时办的是蔚来金融方案,客户不问不会主动告知这就是融资租赁方案,担心客户因疑虑而不买。”
陈先生说,合同是线上签的,购车协议里面没有说融资租赁的事,也没有人向他说明实情。
经过交涉,陈先生拿到了当时的购车资料,“汽车购买协议”上有他的手写签名,而另一份“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文件却是自己之前没见过的,里面说他租车,签名区域却没有他本人的签名。
对于没有本人签名的问题,陈先生说:“蔚来方面给的解释是,当时提交资料以人脸识别为准,我向他们索要人脸识别照片,他们不给,我要变更贷款方案,他们叫我支付利息”。他表示,“买就是买,租就是租,干嘛搞那么多花花肠子方案,老百姓有几个能绕得明白?”
经销商:车企为了给消费者更多的优惠
3月12日,蔚来汽车上海总部公共事务部戎经理向记者解释说,购车方案有多种形式选择,车企为了给到消费者更多的优惠,打造了未来金融方案,所谓的免息,其实是车企代付了贷款利息,但是车企不具备这样操作的金融资质,所以形式上“以租代售”,车主的“租金”扣款实质上和贷款扣款一样。
戎经理表示,陈先生只需要把款扣完就行,虽然车辆没有解押,但是蔚来方面没有扣住他的机动车登记证,他是车辆所有权人,他甚至可以把车卖掉。他表示,“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陈先生的签名,这确实是个问题,是程序上的瑕疵,将会向总部申请调出陈先生当时人脸识别的资料。
律师:销售商存在违规和“消费陷阱”嫌疑
对此,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明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和第三方合作方融资租赁公司在采取该业务模式时,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应充分尊重并保障承租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和信息安全等权利。应在签订合同前主动向购车人/承租人解释融资租赁业务模式。
据了解,2019年5月24日,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发布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自律公约》提出行业自律规则,要求会员单位杜绝在融资租赁合同、产品宣传资料、APP平台等出现“贷”“贷款”等带有误导性质的语言表述。会员单位员工及第三方合作公司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客户释明以下内容,并采取书面、录音、录像等形式确认客户知悉:(1) 汽车融资租赁与汽车贷款的区别;(2)融资金额包含项目明细及具体金额;(3)融资租赁款结清前汽车所有权归属;(4)月租金还款日期及金额。
王律师认为,从陈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汽车销售商的车辆售后回租实质上是利用关联公司变相开展个人抵押贷款业务,打擦边球、搞变通,存在违规从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禁止性业务活动嫌疑。
同时,王律师也提醒消费者,作为购车方的承租人,购车涉及融资贷款时,也应注意核实贷款方/融资租赁公司主体信息、经营资质,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审慎把握,不受不实宣传诱惑,坚持理性签约、诚信履约,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