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作为将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交易方式,在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不断发展,与之而来的以承租人欠付租金等为代表的商事纠纷也不断增多。

  01、融资租赁纠纷法官线上促调解

  近日,鸠江区人民法院便审理了这样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四名被告远在广州,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便民利民理念在为双方持续释法明理、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通过电话沟通加线上视频调解方式,促使原本各持己见、相距千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平台达成和解,实现双赢,实质化解了案件纠纷。

  02、法官全面调查逐个沟通多调解

  2022年4月,原告某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黄某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将自身所拥有的挖机出售给原告后,再从原告处承租。

  而黄某应从2022年5月开始,于每月5日支付当月租金共24期。

  同时,被告黄某甲以黄某配偶身份签字,同意使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合同项下债务,而被告黄某乙、被告刘某也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二人为黄某《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合同签订后,黄某未按约定支付2022年11月5日到期租金及后续租金、迟延利息等款项共计72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上述四名被告诉至法院。

  仔细分析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合同条款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双方并无“宿怨”,如果机械地以一纸判决结案,增加双方诉讼成本不说,还有可能导致“案结事未了”的尴尬局面,而若调解结果圆满,则有希望彻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想到这里,承办法官随即启动诉前调解机制,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各自的实际情况,并与双方耐心沟通,以期提升双方的调解意愿。

  “法官,不是我们故意拖着不给,真的是没办法啊,这两年行情这么差,我们去哪弄这么多钱呢?”这是在前期的电话沟通中,四名被告说的最多的话。

  据了解,四名被告专门从事挖机行业,但由于近年来基建、市政等基础性工程需求降低,加之疫情的冲击,导致其生意严重受损,四人也因此背负巨额债务,家庭经济情况堪忧。而原告表示,自己作为公司方,同样面临着资金回笼的实际需要,且被告超一年未付租金,已给其正常经营造成了困难。

  鉴于此,承办法官一方面安抚被告的焦虑情绪,同时从诚信履约、法律后果等角度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合同是你们与原告自愿签订的,也是你们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于法于理,你方都应按约支付租金,况且,你们大都靠这个挖机养家,如果因一时困难而使你们唯一的谋生手段毁于一旦,那可真得不偿失了”听完法官的仔细剖析,被告方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并认识到了自身先前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主动偿还欠款,但因目前手头资金紧张,希望能够分期支付。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致电原告,在转达被告意见的同时,从企业诉累、社会责任、判决影响以及被告家庭的实际困难等方面劝说原告,考虑到自身的诉讼成本和后续诉讼程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原告遂同意了被告分期还款的请求。

  03、千里赴调解矛盾终化解

  眼看双方和解的时机已到,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就案件诉讼费、律师费等剩余问题展开面对面协商。由于四名被告身处外地,来院调解恐有不便,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彻底化解双方矛盾。

  调解当天,正当承办法官做着准备工作时,突然接到了黄某的电话,称其已到法院,等待调解。承办法官惊讶之余赶忙下楼见到了风尘仆仆略显疲惫的黄某。一番寒暄后得知,其特地从老家坐了20多个小时的火车赶来,只为亲自参与调解,他的这份真诚,也让承办法官为之动容。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原告方也被黄某的诚意所打动,在违约金部分作出了让步。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先行给付部分欠款,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后双方自愿签署了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随即对协议内容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

  至此,这场跨越千里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而黄某也在调解结束后对法官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真的太谢谢您了,我们家又有希望了,我这20多小时的火车没白坐啊”。

  04、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

  鸠江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本案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深入的耐心沟通,了解案件症结,阐明利害关系,并充分考虑被告家庭困难、双方相隔千里的实际情况,运用柔性调解手段和线上调解方式,在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被告争取到了一线生机,该案纠纷的成功化解,也是承办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展现法律人文关怀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