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桂金罚决字〔2024〕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字〔202423

被处罚当事人

一、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二、李华生(时任北部湾金租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三、张燕羽(时任北部湾金租公司总裁)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罚款150万元

二、对李华生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三、对张燕羽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