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咸新区华夏金租子公司华夏恒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租赁报备,被拉萨市达孜区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

  据公告内容,西咸新区华夏恒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租赁报备,因此被拉萨市达孜区交通运输局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达交执法字﹝2023﹞70302的文件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西咸新区华夏恒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了《小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构成了未按规定进行租赁报备的违规行为。拉萨市达孜区交通运输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罚款金额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