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2日,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2019年公司发行的名为“19金凤凰”的公司债券,因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债权代理人国投证券出具了2024年度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报告显示,贵州金凤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合同中出现贷款逾期未兑付情况后,被申请执行,执行金额为146,322,896.00元。

   发行人表示,将对相关风险进行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债权代理人国投证券也将继续关注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并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