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子公司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佑”)拟作为承租人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融资租赁”)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0年。新余德佑拟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华润融资租赁、并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华润融资租赁作为交易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债权劣后承诺,承诺其对承租人的债权劣后于华润融资租赁。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员工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华润融资租赁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660046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徐昱华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8,433.417127万元
6、成立日期:2006年6月27日
7、经营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2)租赁业务;(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Ⅲ、Ⅱ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8、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4702A、4703
9、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华润租赁(香港)有限公司(ChinaResourcesLeasing(HK)60%
Company Limited)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20%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20%
10、公司与华润融资租赁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华润融资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物: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
4、租赁物购买保险:财产险与机损险
5、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00万元
6、授信期限:10年
7、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新余德佑拟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华润融资租赁、并将相关资产抵押给华润融资租赁作为交易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深圳永晟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债权劣后承诺,承诺其对承租人的债权劣后于华润融资租赁。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21094892766C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4年3月20日
7、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横溪村
9、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10、经查询,新余德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新余德佑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其中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24,051.31 24,047.68
负债总额21,849.20 21,330.16
净资产2,202.11 2,717.52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6月
营业收入3,149.48 1,208.28
利润总额1,825.01 679.75
净利润1,374.56 515.41
12、新余德佑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融资租赁物为子公司拥有的光伏电站设备及设施,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向华润融资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定提供相关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新余德佑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1、本次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相关合同,融资租赁将以届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10.87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3%;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3、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