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进展概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自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融资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1%。

  近日,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石碌铁矿分公司部分机械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交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融资期限为36个月。

  交银金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94171074

  法定代表人:徐斌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7-12-20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公司石碌铁矿分公司部分机械设备

  (二)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三)权属及状态: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租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四)融资金额和租金利率:融资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租金利率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按《合同要素明细表》执行。

  (五)租赁期限为36个月,付租期为12期,自起租日起算。

  (六)租金支付安排及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期数等具体以签署的《租金支付计划表》的约定为准。

 (七)担保措施: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如承租方完全履行租赁合同,则租赁期届满后,可凭保证金凭证向出租人收回保证金。

  (八)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所有权在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转让款的同时转移给出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在不影响其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将合同项下的权利进行质押,也可以将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及时通知承租人。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约定义务,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五、交易的主要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不断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