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誉评级认为中国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最终定稿重申了监管机构对该行业的严格管理,在寻求降低风险的同时持续支持该行业的发展,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增长。我们相信较强且明确的监管要求将继续引导该行业重点关注于核心租赁产品,并强化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机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9月20日公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最终版本,将于2024年11月1日生效。这些规定总体上与2024年1月5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致,但增加了一项监管要求,即租赁应收款损失准备不得低于租赁应收款余额的2.5%。我们认为,这项新措施旨在确保出租人维持适当的准备金缓冲,因该管理办法对不良租赁应收款的拨备覆盖率要求从150%降至100%。截至2023年底,所有惠誉授评的金融租赁公司均符合上述要求。
2024年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若干指导意见,指引金融租赁公司支持中国的增长战略,远离不合格的租赁资产,如无法产生经常性现金流的构筑物、低价值易耗品或乘用车以外的消费品,以改善该行业的风险状况。同时,我们认为,监管机构推动非银金融机构支持设备升级也将增加对租赁服务的需求。
要求金融租赁公司每年公开披露其运营、财务和治理信息将提高该行业的透明度。金融租赁公司还被要求通过在其财务报表中合并的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开展海外业务。这一要求促使过去一年内成立了若干新的专业子公司,包括工银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建信航运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大多数的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专注于飞机和船舶租赁。然而,新成立的江苏法巴农科设备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一家由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专注于农业和科技设备。我们认为,这与监管机构通过金融租赁公司与设备制造商的合作推广厂商设备租赁的方向一致。
如果这些新措施能有效实施,将会增强金融租赁公司的独立信用状况。然而,我们不预期惠誉授评的中国金融租赁公司独立信用状况的潜在改善会影响其基于自上而下,由股东支持评级所驱动的发行人违约评级。我们预期这些金租公司所获得的强大股东支持将保持不变,反映其在补充母公司核心业务的战略角色、若子公司违约可能造成的声誉风险以及监管要求母公司有提供资本和流动性支持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