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丰富融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承租人,以和远新材料名下的设备设施作为租赁物与湖北楚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道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合计人民币1.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融资利率为3.80%。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实控人杨涛先生及其配偶岳棚女士作为担保人,为和远新材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保理业务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楚道租赁已将融资租赁资金13,800.00万元转入和远新材料,并提供了相关银行业务交易凭证。公司及潜江特气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和远新材料与楚道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146,783,766.24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事项内。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2、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 1日2024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14,886.06 178,138.27
负债总额84,164.20 146,286.46
净资产30,721.86 31,851.81
营业收入3,140.51 4,605.25
利润总额640.87 1,276.43
净利润626.06 1,129.77
资产负债率73.26%82.12%
五、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和远新材料与楚道租赁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
出租人:湖北楚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13,800.00万元
租赁期限: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2、公司及潜江特气分别与楚道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受益人:湖北楚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主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保证金、手续费/服务费、违约金、逾期利息、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2)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3)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六、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57,218.4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9.04%。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售后回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3、银行入账回单。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