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银漫矿业”)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分别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歆华租赁”)两家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银漫矿业拟以其自有的部分采矿及选矿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乾金达矿业”)对银漫矿业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担保期限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海通恒信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银漫矿业拟以其自有的部分矿井设备类资产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歆华租赁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公司对银漫矿业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海通恒信基本情况
1、名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4705772U
3、法定代表人:赵建祥
4、注册资本:823530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9日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8、海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歆华租赁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1647008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关欣
5、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1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9、歆华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银漫矿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3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巴彦乌拉嘎查
法定代表人:凌振青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肆仟玖佰叁拾捌万零玖佰元(人民币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选矿;矿山机械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2、股权结构:银漫矿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银漫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主要财务状况:
银漫矿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4年9月30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30,059.15 434,028.84
负债总额88,112.81 135,751.5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341,946.34 298,277.27
项目2024年1-9月(未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02,729.10 231,530.45
营业利润121,743.01 104,410.95
净利润103,669.07 84,372.84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海通恒信《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租赁物:银漫矿业部分采矿及选矿设备。
2、租赁物购买价款总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3、租赁期限:24个月。
4、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二)歆华租赁《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上海歆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租赁物:银漫矿业矿井设备类资产。
2、租赁物购买价款总额即租赁本金: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3、租赁期限:24个月。
4、留购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支付。
5、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海通恒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乾金达矿业为银漫矿业向海通恒信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海通恒信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歆华租赁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银漫矿业向歆华租赁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有利于银漫矿业的业务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对银漫矿业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银漫矿业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将为135,31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企业天通矿业提供22,000万元担保,目前尚未实施,该笔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将为2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40%)。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其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调剂、租赁公司主体变更、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