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融资租赁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以原值为4,780,838.04元,账面价值为2,689,971.31元的设备及车辆抵押。本次融资租赁具体额度、利率、期限及抵押资产明细、金额、期限以公司与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和抵押合同为准。

  本次申请融资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傅修文及其妻张翠霞,董事李宝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款第一项:对于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20%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融资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为86,486,346.22元,净资产20%的金额为17,297,269.24元,本次借款金额、设备抵押金额未达经审计最近一期公司净资产20%,故本次不动产抵押及融资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抵押资产向银行借款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设备抵押的方式申请融资租赁,弥补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经营实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山东鲁铭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