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正文及附件简称“四川天府银行”)收购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正文及附件简称“天府金租”)部分股权及天府金租增资扩股的工作安排,现公开选聘评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特邀请有意向且具备金融行业报表审计、资产评估、法律事务等方面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参选本次选聘项目。为明确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便于有关中介机构参选,特制定选聘文件。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的参选机构应按照选聘文件的要求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前向选聘人提交参选文件,并参加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召开的选聘评审会,选聘人将根据报名情况通知各中介机构参加选聘评审会的具体时间。选聘文件全部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本公告及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选聘人享有。

  一、项目概要

  选聘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四川天府银行、天府金租公开选聘评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及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TFB20250028

  项目内容:为四川天府银行收购天府金租部分股权及天府金租增资扩股工作提供基准日的审计、资产评估服务以及法律顾问服务,签订合同后在选聘人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并协助取得有权机关对报告的备案、准备监管审批申报文件、回复监管部门相关问询等服务。

  本项目共3个包段,包1:选聘评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的审计服务,预算85万元整(含税);包2:选聘资产评估公司提供股权收购、增资扩股的资产评估服务,预算45万元整(含税);包3: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股权收购、增资扩股事项中的法律顾问服务,预算20万元整(含税)。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两年没有重大的违约违法行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2.参选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7.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四川天府银行、天府金租董事、监事、各级高级管理人员及本项目相关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参选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金融租赁公司的年度审计、常年法律顾问、破产、重组、合并、改制清产核资业务、投资并购业务经验案例(提供案例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总所及分所案例均为有效案例)。

  9.本次项目接受分公司参选,分公司参加选聘的,必须提供总部授权,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加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各包段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纳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4.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5.具有与金融企业规模相适应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和业务规模。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近3年内未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不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情形。

  8.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二)资产评估公司

  1.依法设立,并连续执业2个会计年度以上,注册资本或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符合规定,注册的评估师不少于5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为金融机构股权收购、增资扩股提供评估服务相关业务经验。

  3.拥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健全的评估质量控制体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或许可,并在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有较为丰富的金融机构资产评估经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机构及其法人代表、合伙人和资产评估师信誉良好,在评估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

  7.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业务规则提供服务;能够保守被评估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8.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近三年内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近三年内负责评估的金融企业不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已发现但未按照国家资产评估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程序;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律师事务所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的年度检查考核(提供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参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3.具有专业优势,有较为丰富的金融机构服务经验,业绩突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过金融机构股权收购、增资扩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4.指派的律师应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擅长金融法律事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报名及选聘文件的获取

  1.参选人需在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北京时间),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uchunyan tf.cn并致电确认,选聘文件(电子版)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2.报名材料包含:参选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四川天府银行网站(www.tf.cn)、天府金租网站(www.sctfleasing.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wuee.com)上发布。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号四川天府银行25楼会议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选聘评审会时间及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号四川天府银行25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67676114/15882642314

  业务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67677749/18981503017

  八、其他

  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四川天府银行以及天府金租员工存在违规或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向天府银行以及天府金租纪检组织反映:

  1.举报电话:0817-7118297(天府银行)、028-67676112(天府金租)

  2.举报信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一段97号四川天府银行16楼纪委办公室(天府银行);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58号18楼(天府金租)。

  附件:报名表.doc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