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篇:融资租赁里的“合伙”陷阱——联合出租人模式的那些坑

  几家租赁公司凑钱做项目,本想“抱团取暖”分摊风险,结果却因为合同没写明白,钱收不回还差点对簿公堂?在融资租赁领域,“联合出租人”模式就像多人合伙做生意,看似人多力量大,实则处处藏雷。今天咱们就用实务放大镜,从交易结构到合同条款,教你避开这些“合伙”陷阱。

  二、什么是“联合出租人”?为啥要拉上小伙伴一起玩?

  简单说,联合出租人就是两家及以上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共同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同一份融资租赁合同,按约定比例出钱、分租金。这种模式在大型设备租赁、新能源项目里特别常见,出租人这么操作,主要是为了解决三个实务痛点:

  (一)单个玩家钱不够

  某风电项目需要5个亿,但一家租赁公司额度有限,拉上另外两家凑份子,既能做大盘子又能分散风险。

  (二)风险共担求稳当

  承租人资信一般,但项目前景不错,几家公司约定“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比单打独斗更安全。

  (三)资质互补好干活

  A公司擅长设备评估,B公司有银行渠道能低成本融资,C公司熟悉行业政策,组队干活效率翻倍。

  三、核心问题:联合出租人模式下,这些“坑”必须避开!六大关键问题逐个拆

  判断联合出租人交易是否合规,记住一句话:“权责清晰、风险共担、流程同步”。咱们按实务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六个环节,一个个说清楚:

  (一)租赁物所有权:到底算“按份共有”还是“各自所有”?

  场景:A、B公司联合租给C一台生产线,A出60%资金,B出40%资金,生产线怎么分?

  法律分析:

  ✅按份共有优先:如果租赁物清单可以拆分,咱们优先按照各自选一部分租赁物的模式来。合同里写清楚“按出资比例享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物清单也拆分一下,后续处置(如变卖)就不会扯皮。

  ❌尽量别搞“共同共有”:如果A说“设备60%归我”,B说“40%归我”,但设备是整体无法拆分,那以后诉讼或者处置设备,就要大家一起干了。

  (二)商务条件:利率、违约金必须“一碗水端平”?

  场景:A公司的合同约定逾期利率日万分之五,B公司非要按年利率24%收违约金,承租人直接懵了。

  法律分析:

  监管红线:《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联合租赁合作公约》第3条说过,联合租赁业务的租赁条件应当相同,各管各提要求就不是联合租赁了。

  ✅正确做法:提前约定“所有出租人利率、违约金标准统一,按出资比例分配租金”,这样也可以避免承租人选择性违约。

  (三)钱怎么给?必须同一天打款吗?

  场景:A公司3月1日打款,B公司拖到3月10日才打,承租人说“设备款没按时到,所有的钱我都不要了,解约!”

  法律分析:

  ✅约定“独立履行”:合同写明“任何一方未按时打款,不影响其他出租人权利,违约出租人需赔偿守约方损失”。

  ❌千万别写“共同打款”:一家出租人没按时打,全体出租人违约,哭都来不及!

  (四)服务费能随便收吗?

  场景:A出租人作为牵头方,收了“安排费”却没干活,B出租人觉得被坑了。

  法律分析:

  ✅参考银团贷款规则:能收安排费、代理费,但必须“干活才收钱”(《银团贷款业务行为自律规范》第23条)。比如A负责牵头组织大家一起做项目尽调,组团搞联合租赁,可收安排费。

  ❌禁止“躺赚”:没提供服务就收费,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利息”,面临处罚及诉讼退款风险。

  (五)承租人违约了,各家出租人能各玩各的吗?

  场景:承租人同时欠了A、B两家出租人的租金,A要解除合同,B想继续收租。

  法律分析:

  交叉违约条款是关键:合同写“对任何一方违约即视为对全体违约,各自有权独立决定承租人是否违约”,A就能单独起诉。

  ❌没约定就麻烦:B可能拒绝配合起诉,导致A维权无门。去哪个法院诉讼,也要注意进行约定。

  (六)项目有风险,能不能找一家出租人兜底?

  场景:A、B两家出租人与承租人搞联合租赁,但A是行业大佬,带着B玩,却要求B对承租人的逾期风险进行兜底。

  法律分析:

  ❌不平等条约是监管红线:《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24)第64条说得很清楚,联合租赁业务应当“风险自担”。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其他出租人兜底,那就违规了。

  四、实务避坑指南:联合出租人的“保命五招”

  (一)租金怎么收必须“白纸黑字”

  到底是一家出租人收了钱给其他出租人分,还是承租人分别向各出租人付租金,这可得约定清楚。

  (二)商务条件“三统一”

  统一利率、统一违约金、统一起租日,用附件列清楚各家出资比例、租金分配、租赁物怎么拆分。

  (三)打款时间留“后手”

  约定“允许±3个工作日误差。还要写清楚万一有出租人没付款,已经付款部分的合同能否正常起租。

  (四)违约条款“捆一起”

  可以考虑写清楚:“承租人对任何一方违约,其他出租人有权单独起诉,不想起诉的出租人也要配合起诉出租人的工作”。

  (五)用同一个合同模板

  别一家用“融资成本”,一家用“转让价款”!统一术语,比如都叫“租赁本金”,避免歧义。

  最后提醒:联合出租人模式就像“搭伙过日子”,前期把丑话说前头,后期才不会撕破脸。合同条款越细,麻烦越少——毕竟,赚钱的前提是别先掉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