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漳信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股权,“金圆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漳信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整体转让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
转让底价:7500.62万元
保证金:750万元
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企业为融资租赁公司,需要接受监管机关的监督管理,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标的企业股权结构调整,须经监管机关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因监管机关不同意而无法办理股权过户的风险,若监管机构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定,则转让方和受让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将已经收取的款项无息退还受让方。
2、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股权无法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若保证金已经转化为股权转让价款,则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已付的款项中扣收违约金人民币750万元。
3、标的企业的另一股东已经声明要求行使其依法享有的对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4、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的名称不得包含“金圆”,受让方应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同时,配合办理标的企业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5、本次股权转让为整体转让,其中“厦门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漳信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股权,“金圆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漳信金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
6、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价登记期间: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
费用承担情况:
1、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