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在北京举办《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培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非银机构监管司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处负责人应邀授课,来自57家金融租赁公司和17家汽车金融公司的领导及业务骨干共计177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办法》起草背景、政策导向、核心内容、监管要求、境外业务适用及过渡期安排等方面,系统解读了《办法》的制定思路、监管逻辑和实操执行要求。培训强调,金融租赁公司要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坚守“融资+融物”功能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聚焦细分市场与行业领域,着力实现做专、做精、做优、做强的发展目标,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加快形成“各有专攻、各具特色”的行业发展格局。在交流互动环节,部分参训代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就《办法》落实过程中的实务难点、疑点提问,授课专家逐一回应、细致解答,现场交流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本次培训是中国银行业协会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助力监管、服务行业”两个并重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系统的学习,参训人员全面掌握了《办法》的核心要求,进一步明晰了业务合规边界和发展方向,有效提升了政策执行能力和业务实操水平。此次培训取得良好成效,为推动《办法》全面落地实施筑牢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