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5日中纪委官网曾发布一则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

  2025年11月,白山市检察院指控路军受贿超7亿元,截至今日,距离开庭已有逾半年时间,本案尚未宣判。

  路军即为2015年成立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首任董事长,杜洋为首任总经理,后继任路军任董事长,与路军一并涉案。芯鑫租赁近期更名为芯鑫融资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0亿元。

  一、检方指控的路军的犯罪行为含:

  1、与杜洋共同从芯鑫租赁三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中索取回扣款,分得220余万元;

  2、路军与杜洋共谋,为王刚实际控制的新怡和集团(芯鑫租赁间接股东)及其下属公司获得36.39亿元融资租赁提供帮助,约定以融资租赁总额的2%支付好处费,路军和杜洋各分1%,折合7277.57万元。

  3、挪用公款。芯鑫租赁于2015年8月由大基金公司牵头在上海自贸区成立并明确芯鑫租赁40%资金需投向半导体行业的底线。

  2020年,由于大基金一期的5年投资期届满,需退出第一大股东,另有部分民营股东需退出,同时,财政部、工信部还发现芯鑫租赁的投资有偏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的现象,要求降低大基金在芯鑫租赁的持股比例。

  2020年1月,财政部和工信部印发了关于芯鑫租赁项目专项检查反映问题加强整改的通知,指出芯鑫租赁应聚焦集成电路领域,其业务余额占比不低于50%,如2020年2月前不能完成上述整改,大基金应立即退出对芯鑫租赁的投资。通知要求应会同基金管理公司积极引入新的投资人,逐步降低基金持股比例,同时研究退出芯鑫租赁公司投资的时间表和方案。这项工作被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

  检方指控,路军为继续掌控芯鑫租赁的决策权,进而实现操控公司投资方向、满足个人资金需求的目的,与杜洋共同商议,决定借芯鑫租赁股份改制之机,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使浙江齐芯(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成为第一大股东,再由浙江齐芯推荐杜洋成为芯鑫租赁董事长。在浙江齐芯经多方融资仍存在收购股权资金缺口的情况下,2020年12月,路军指使杜洋以投资长三角一体化专项资金产业为名,将芯鑫租赁5亿元以借款方式挪至其子公司中青芯鑫(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该款项以投资和借款等方式通过多家公司最终流入浙江齐芯。浙江齐芯购买股权成为芯鑫租赁第一大股东后,杜洋被推荐为芯鑫租赁董事长,路军得以继续控制该公司。

  二、从检方指控的信息中,看芯鑫租赁值得行业借鉴的做法

  1、芯鑫租赁成立时,中芯国际出资10.56亿元,占股10.56%,是大基金之后的第二大股东,目前以8.17%的占股维持第三大股东地位。中芯国际也一直是芯鑫租赁的第一大客户,由芯鑫租赁购买设备租借给中芯国际,由此将中芯国际在设备一次性投入和后续折旧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移出上市公司体外。设备租赁期结束后,中芯国际可选择回购或续租,也可由芯鑫租赁继续将二手设备租给其他用户。

  租赁小哥:鑫芯租赁做的了真正的经营性租赁,到期后如承租人不续租芯鑫租赁可将二手设备租给其他用户,这一点有几个租赁公司能有底气这么做甚至这么说?是不是很多都签了续租和回购的抽屉协议?

  2、大基金战略扶持的长江存储也是芯鑫租赁大客户,芯鑫租赁提供100亿元、5年至8年的长期融资租赁产品,为其在银团资金到位前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

  租赁小哥:这是不是租赁公司一个优势?银行流贷最长期限不过5年,现实中租赁公司长期限租赁业务基本聚焦于新能源、飞机、船。你敢不敢能不能会不会在自己熟悉的某个行业或某个领域也将期限做到5-8年甚至更长?新项目未投产、银团贷款未到位的情况敢不敢能不能会不会先做一个过桥类直租,还是等到项目投产后挤破头做个回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