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2025年度监管评级及2026年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桂金管发〔2026〕12号

  南宁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北海市财政局、玉林市财政局,各融资租赁公司、各商业保理公司:

  根据《广西六类地方金融组织2025年度监管评级与2026年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桂金管发〔2026〕16号)的通知安排,我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2025年度监管评级及2026年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8月3日至9月30日(各机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检查对象

  全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名单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根据监管评级评分细则,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2025年度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风险防控、业务及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对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合规经营、风险防控、业务及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在近几年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检查组人员安排

  张志文、苏立斌、王三成、蔡克文、李小朋、刘芳杰、龙淼、李孝江、何日善、冯安琪、彭禹力、韦华以及若干名会计师。上述人员分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请设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协助配合,自治区检查组到辖区检查时需派员参加,也可以同步联合开展本地的现场检查工作。

  (二)请设区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参与此次考评和现场检查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务必高度重视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工作,主动报告公司现场检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按要求提供自评、自查报告以及检查所需其他资料(详见附件2、3),并确保检查当日财务负责人、档案管理员在岗。发现故意拖延、转移、藏匿或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监管评级等级将直接定为D级,并视情节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联系人:王三成、龙淼、韦华,联系电话:0771-8805549、0771-8805547

  附件:1.2026年现场检查名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清单

  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官网链接:https://gxjr.gov.cn/xyjg/rzzlgsxj/t28016702.shtml

  附件1.2026年现场检查名单.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调.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