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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与民生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民生租赁同意以代价人民币140,000,000元购买有关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零件和设备,随后以总租赁代价人民币156,527,911.44元租赁民生融资租赁协议项下设备予本公司,为期三年。
  民生融资租赁协议
  1、日期: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2、订约方
  承租方:本公司
  租赁方:民生租赁
  住所: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3号楼01-02门402室
  法人代表:孔林山
  注册资本:5095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3、主要租赁事项
  民生融资租赁协议项下设备主要包括有关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工程项目建的若干零件和设备。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40,000,000元,乃参考民生融资租赁协议项下设备的初始采购成本后经本公司与民生租赁公平磋商厘定。
  2012年6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书面议案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本金总额不超过壹亿四仟万元整,用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工程项目建设,租赁期限三年,保证金为总金额的5%。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负责上述交易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履行及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融资金额支付及主要条款
  根据民生融资租赁协议,民生租赁已同意以代价人民币140,000,000元购买有关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零件和设备,随后以总租赁代价人民币156,527,911.44元租赁民生融资租赁协议项下设备予本公司,为期三年。
  本公司共须支付的金额包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移10%之基准计算的应付利息(订立民生融资租赁协议时该利率为6.40%  ,而当时民生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应付利率为7.04%),共计人民币156,527,911.44元。民生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租金须自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起分12次按季度支付。
  租赁期间,倘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民生租赁将对利率作出相应调整。根据订立民生租赁协议时的利率,各次分期付款金额均为人民币13,043,992.62元。
  5、设备的所有权
  租赁期间,民生融资租赁协议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归民生租赁所有。租赁期满后,本公司可以代价人民币10,000元购买该等租用之民生融资租赁协议项下设备。
  6、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的原因及益处
  董事认为,就民生融资租赁协议而言,订立该协议可增加本公司营运资本进而扩大其产能。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7、有关民生租赁的独立性
  民生租赁主要从事金融租赁。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民生租赁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书面议案
  2、融资租赁合同
  释义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