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岷江电化”)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签订《固定资产转让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岷江电化将其电石机器设备转让给山东信托,山东信托受让上述设备后在返租给岷江电化。本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山东信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岷江电化与山东信托签订了《固定资产转让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岷江电化将其电石机器设备转让给山东信托,上述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为145,597,800.00元,净值为141,241,920.00元,转让价格为100,000,000.00元,山东信托受让上述设备后再返租给岷江电化,租赁期为60个月,按季度支付租金,租赁利率为7.98%,到期后岷江电化将支付本息合计123,953,641.67元。租赁期满后,岷江电化可以向山东信托支付名义价款1元人民币将上述设备购回。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7年3月10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孟凡利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捌仟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04547
  经营范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岷江电化电石机器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四川岷江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4.资产价值:账面原值为145,597,800.00元,净值为141,241,920.00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 岷江电化电石机器设备
  2.租赁本金:人民币壹亿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岷江电化根据签订的《固定资产转让合同》将上述租赁物转让给山东信托,山东信托受让上述设备后,根据售后《融资租赁合同》再返租给岷江电化。
  4.租赁期限:60个月
  5.租赁利率为:年利率7.98%,租赁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按照租赁利率一年调整一次方式进行调整。
  6.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7.担保:本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8.租赁设备所有权: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山东信托,租赁期满后,岷江电化可以向山东信托支付名义价款1元人民币将上述设备购回。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岷江电化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利用公司现有生产线设备进行筹资,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量,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3.《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