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9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 2012 年 9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 3 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联奎先生主持,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一、《关于公司为华胜天成(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申请授信担保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提请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为华胜天成(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品种为租赁保理,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二、《关于公司为华胜天成(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授信担保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提请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为华胜天成(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授信品种为有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业务,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普通业务授信额度。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三、《关于公司向二位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截止到 2012 年 2 月,公司于 2010 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余款为人民币1.4 亿元,公司的二位自然人股东(胡联奎、王维航)作为出质人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0 年 2 月 8 日开始,有效期 72 个月。根据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有关部门组成担保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与担保人协商,拟向二位担保人支付本年度担保费,金额为每人 70 万元人民币,合计 140 万元人民币。经与会董事表决,以赞成 7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