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当前银行贷款规模依然偏紧,银行融资利率仍居高不下。截至目前,公司所属单位按低于基准的利率取得借款非常困难。面对这种不利的融资形势,公司拟积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努力筹措较低成本资金。
为稳固租赁业务长期合作关系,丰富融资租赁资金来源,降低融资业务综合成本,公司拟与关联方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租赁公司”)签署《租赁业务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3年,有效期自2013年10月30日至2016年10月30日。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大唐租赁公司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并于同年12月18日正式开业,目前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下同),经营范围包括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外购买租赁财产、办理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等。其股权结构为: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资本控股公司”)持有股权40%,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持有股权20%,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香港公司”)持有股权20%,大唐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香港公司”)持有股权20%。大唐资本控股公司、大唐国际、海外香港公司、新能源香港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的全资或控股成员企业。
大唐集团持有公司33.34%的股份。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大唐租赁公司资产总额为100,105万元,负债总额为45万元,净资产为100,060万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469万元,净利润约为60万元。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签署后,大唐租赁公司将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以下服务:
1.向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火电、水电、风电、循环经济等领域的项目建设提供年度总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租赁支持。年度租赁金额限额的确定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1)公司及所属单位2013年融资需求预计达45.91亿元,其中长期资金需求约25.13亿元,长期资金需求巨大。当前银行借款对受托支付及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要求极其严格,银行借款只能满足部分新建项目融资需要。而融资租赁则不必受托支付,且无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要求,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及所属单位长期资金的融资需求。
(2)大唐租赁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目前注册资本为10亿元。按照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的要求,大唐租赁公司目前可做的融资租赁规模应控制在100亿元以内。随着后续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增加,其融资租赁业务规模亦将逐步增长。
2.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投融资顾问、财务顾问、融资租赁咨询和交易安排等经济咨询服务。
3.在确保公司及所属单位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积极帮助公司及所属单位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结构。大唐租赁公司将给予公司及所属单位最优惠的租赁费率,综合租赁费率将等于或优于国内其他金融租赁公司。
4.在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业务发展和规划范围内,选择适当的承租人和项目,设计并提供量身定做的租赁业务方案。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能获得较市场利率更低的融资支持及相关融资服务,有助于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
2.大唐租赁公司与公司及所属单位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并逐步扩大,可以缓解公司及所属单位在以往融资租赁业务中所处的被动局面,进一步增强公司及所属单位与其他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的议价能力;

3.大唐租赁公司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运营情况有较深入的了解,有助于提供较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更为方便、高效、快捷的融资租赁服务。
由于公司与大唐租赁公司签订《租赁业务合作协议》构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上,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当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及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方大唐集团将回避对本事项的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