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关于为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40,000万元融资租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0月10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杭能源”)系公司控股公司西部新时代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新时代”,本公司持有其27.50%的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新杭能源为满足年产60万吨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拟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融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授信额度为40,000万元。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由本公司和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利煤炭”)系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利煤炭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申请一年期10,000 万元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为其上述信用证项下福费廷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本次为新杭能源及亿利煤炭提供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担保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成国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所在地亿利路西侧
经营范围:乙二醇的生产销售
新杭能源为西部新时代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西部新时代27.5%的股权。
截止2013年8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6,147.74万元,负债为36,147.74万元,净资产为50,000万元;2013年1-8月份,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