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融资租赁业面临的波动,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经济学家杨海田对媒体说:中国融资租赁业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和现实的政策选择:要么对售后回租等业务实行全额纳税,使这个行业退缩到一个狭小范围去另谋生存;要么继续实行差额纳税的政策,使这个行业继续快速健康发展,准备成为世界第一租赁大国。
复兴后的零增长
中国租赁蓝皮书——《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日前发布。统计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746家,比2012年12月底的560家增加186家;行业注册资金达到228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底的1850亿增加430亿元,增幅为23.2%;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仍为 19000亿元人民币,和年初的15500亿元相比,增加约3500亿元,定比增长22.6%。但是,如果和6月底的19000亿元相比则没有增加,即环比增长为零。
作为蓝皮书主编的杨海田说,2013第三季度全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的零增长,是行业复兴以来的第一次。它说明这个行业仍很脆弱,国家管理部门的一项政策,甚至于业内的一个传言,都可以使这个行业陷于困境。
秋天到了,冬天还远吗?
融资租赁,这个在经济发达国家融资规模仅次于银行业的朝阳行业,在中国却一路坎坷。上个世纪中国融资租赁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应运而生,当时的人民银行和外经贸部曾先后批准58家融资租赁公司,但是,到了90年代末,这些企业几乎全部限于困境。当时业内广泛存在着这样一种期盼: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中国融资租赁业的春天真的到来了。进入21世纪后,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环境都在发生变化, 2006年以后,整个行业呈现新的生机,一直在快速稳定的发展,到目前已持续了8个年头。
然而,进入第三季度后,情况开始急转直下。
2012年12月1日,上海、北京、江苏、安徽、福建、广东、深圳、天津、浙江、湖北等10个省市融资租赁业先后进入“营改增”试点行列。进入2013年以来,营改增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多次解说税制改革不会增加企业税负,但由于不同地区出台了不同的政策解释,实际税负的计算、即征即退的时间、租赁物发票的开具等方面也有所不同,测算的企业实际税负普遍有所增加,使得一些租赁企业、特别是新组建的企业处于观望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业务拓展。
2013年3月12日,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对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提出不同的认识和解读,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是否会被叫停,业内开始担心起来,这一业务基本上没人再敢来做。
2013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7号文发布,各地税管部门明令通知售后回租业务要全额纳税。有的专家也断言,售后回租是变相的抵押贷款,业务总量已经占到整个行业的80%以上,必须叫停,从而引起行业的波动,进入7月份,售后回租业务几乎全部停掉。
此时,秋日已近,业内的普遍感觉是:秋天到了,冬天还会远吗?
应该为售后回租正名
针对当前对售后回租业务的不同看法和决策,杨海田明确指出:这是不公平的。这是因为:
第一,目前全国售后回租业务所占比重是比较大,但据中国租赁联盟测算,也只占到整个行业业务总量的50%左右,并非如同有些专家和媒体所说的那样,已经超过了整个行业业务总量的80%以上。
第二,售后回租业务已经开展7年多,运转整体正常,尚未发现重大违规事件和由此引起的行业风险。
第三,确有一些租赁企业,售后回租业务超过了业务总量的80%,有的企业甚至于接近100%,这也没有什么不对,因为它符合融资租赁企业专业经营的原则。
第四,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无论是经营理念还是运作方式都有本质的不同,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在我国,售后回租业务在盘活国有资产、支持实体经济、促进基本建设等方面可以发挥其它金融手段所不具备的独特作用,对此,有关管理部门应该专题研究,给予高度重视,不能轻易否定。
第五,诚然,售后回租业务和其它金融业务一样,也存在着业务风险,但实践也同样证明,这种风险是可控的。
基于以上认识,杨海田说,售后回租业务正在蒙受不白之冤,现在到了给它正名的时候了。
杨海田的上述观点得到了许多业内专家的赞同。9月27日,由中国租赁联盟,中国国际商会租赁委员会主办,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承办的“关于融资租赁税制改革及售后回租业务研讨会”在天津滨海新区召开,国银金融租赁董事长、企业家王翀根据本企业的实践指出,售后回租业务是融资租赁三大传统业务之一,对盘活国有资产、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国银租赁的业务实践看,在已经形成的1450亿租赁资产中,售后回租业务占到了绝大部分,但总体运行正常,还没有发生大的业务风险。他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的13号文件对促进售后回租业务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应该继续支持这一业务的发展。
不动产租赁不可出局
在售后回租业务中,不动产的售后回租似乎更是禁区。在9月27日 “关于融资租赁税制改革及售后回租业务研讨会”上,上海租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资深租赁专家俞开琪介绍说,在融资租赁业发达的国家,不动产租赁业务很发达,并占有相当比重。在美国,通过融资租赁和信贷方式进行交易的不动产达到2.4万亿美元,其中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占到1.08万亿美元。许多租赁专家根据自己的实践都认为,按照《物权法》中对不动产的定义及权利人责任义务的关系,以及融资租赁业不动产业务的实务操作经验,同时借鉴国外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实践,将不动产融资租赁列为我国融资租赁业务范围具有积极意义。有专家建议,在当前对不动产融资租赁存在分歧的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中可表述为“允许不动产如商业地产、厂房、公共设施等作为融资租赁的租赁物,土地使用权可暂不作为租赁物。”
关键在于融资租赁的行业属性
外资租赁专业委员会原常务副会长、业内著名租赁专家屈延凯、北京市汇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业内资深专家张稚萍对媒体说,去年以来,税制改革方案以及最高法院关于融资租赁纠纷司法解释出台后,之所以引起行业波动,其中的根本原因是对融资租赁行业属性认识不清,对融资租赁的行业定位不明确,从而导致政策取向发生偏移。融资租赁业务,无论是从经营理念看,还是从运作方式看,都应该属于以资金融通为主要内涵的金融业务;整个融资租赁业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一样,属于资金密集型的金融行业;所有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租赁、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都应该属于非银行金融企业,因此,融资租赁业的计税方式和水平也应该适用于银行保险业,而不应该与交通运输等流通业相一致。这种定位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也有利于行业促进和监管,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予以确认。
融资租赁业的政策选择
目前,许多企业家和学者都认为,中国融资租赁业正处在十字路口,面临着两种抉择。一是继续目前的政策取向,将融资租赁业与交通运输等流通业相并列,限制不动产租赁业务的发展,对售后回租业务课以重税,使融资租赁业限定在狭小范围之内,使得国内外一些投资者在这个行业前止步,迫使已经进入这个行业的投资者转行。另一种前途是,在政策取向上将融资租赁业明确为金融业,执行银行保险业的税收政策,继续扶持售后回租、不动产租赁业务的发展,使整个行业继续保持持续快速良好的发展态势。
对此,杨海田充满信心,他认为,融资租赁业的形成和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实体经济的推进,需要融资租赁的支撑。现在,中国的融资租赁业运行良好,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不可同日而语。中国融资租赁的企业家和监管者的整体素质也在不断提升,他们已具有克服所有困难的能力有智慧,应该也可以保持这个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他告诉记者:值得我们高兴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售后回租等业务的计税进等行相应调整,我们应对国家管理部门认真饯行党的群众路线、听取行业呼声表示肯定和感谢。业内同仁要坚持自律和自信,信守诚信原则,通过共同努力,使我国融资租赁业尽早走出当前困境,积累经验和实力,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
世界租赁大国已不是梦想
杨海田说: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来说,所面临的最大机遇是中国即将成为世界第一租赁大国,这已经不是遥远的梦想。现在,中国已经进入世界融资租赁大国的行列,但第一租赁大国还是美国,其融资租赁业务总量约为6000亿美元,预计到2017年将达到8000亿美元。按照正常发展,中国2013年底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将超过两万亿大关,达到21000亿人民币,约合3500亿美元。由于中国发展速度要快于美国,后几年每年仍可保持30-50%左右的增长速度,到2017年预计可达50000亿人民币,按照目前汇率计算,约为8300亿美元。这即是说,预计四年以后,中国就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租赁大国。我们现在所应做的事情应是,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夯实发展基础,优化发展环境,使中国融资租赁业适应客观发展的需要,以世界租赁大国的姿态和水平,为中国和世界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