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讯,唐山港1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对于2013年3月2日发布的融资租赁方案进行调整,租赁物变更为泊位资产;租赁期限调整为3年;租赁利率为5.7195%,比此前降低6%。
公告称,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决定以门机和拖轮设备作为租赁物,采取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融资5亿元,主要用于36#-40#煤炭泊位项目建设,其中部分也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称,现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经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洽谈,双方同意对融资租赁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为:
1、租赁物由门机和拖轮设备等动产变更为泊位资产;
2、租赁期限由5年调整为3年;
3、租赁利率由5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6.4%下浮5%变更为3年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6.15%下浮7%,即5.7195%(起租日后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贷款利率,则未支付的租金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幅度做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