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充分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5天内接连破获两起重大诈骗案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2万余元。
时隔5天后,另一起诈骗案件也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崔某(男,42岁,滦南县人)于12月20日被抓获归案。经查,去年年初崔某以融资租赁的形式从唐山某汽车贸易公司租赁一辆半挂车,并签署了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期限为24个月,每月缴纳租金18667元。按照合同规定,如崔某违约,租赁公司将收回并自行处置车辆。但崔某在明知该车为融资租赁的情况下于2012年10月6日将该车卖以2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陈某,并签署了旧机动车买卖协议,由陈某处骗得24.1万元购车款用于偿还租金后潜逃。陈某多方寻找崔某未果后,向滦南警方报了案。办案民警接报后经过近10天的线索摸排,终于在滦县发现了崔某的踪迹,并于12月20日将其在滦县火车站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