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东风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你司严重违反《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BDZL(10)ZL009),长期拖欠租金。为维护我司合法权益,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我司特向你司通知如下:
1、解除你司与我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2、请你司立即向我司交还徐涵海8号及徐涵海9号船舶;
3、我司已就本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你司主动履行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江苏波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