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师宗煤焦化”)拟与恒宇(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恒宇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
●公司、师宗煤焦化与恒宇租赁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合同均未正式签署,具体事宜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师宗煤焦化将部分自有设备出售给恒宇租赁,恒宇租赁再将该设备出租给师宗煤焦化使用,师宗煤焦化按约向恒宇租赁支付租金,租赁期届满,师宗煤焦化向恒宇租赁支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货币留购租赁物件。
本次交易涉及的租赁物件购买价款为人民币30,000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
本次交易平均每年的费用(不含税,包含手续费、租金等)不超过【本次租赁物件购买价款×6.8%】。租金每满3个月支付一期。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恒宇(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李方军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钱仓路1号良丰大厦13C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一)名称: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自有设备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四)使用地点: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厂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承租人: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租赁本金:30,000万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24个月;
本次交易费用:本次交易平均每年的费用(不含税,包含手续费、租金等)不超过【本次租赁物件购买价款×6.8%】。
回购价格:100元人民币;
担保情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融资租赁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具体事宜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师宗煤焦化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利用自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