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宏信就国家对于融资租赁企业于其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本金不再要求计入增值税销售额一事作进一步公布,公司指出,根据公司初步预计,在营业税改徵增值税的政策调整过程中,尤其是受到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份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的影响,公司于2013年的税务负担增加约2.7亿元人民币。

  然而,公司指出,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通知重新明确,针对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服务,出租方可以凭承租方开具的发票从销售额中扣除本金,并且追溯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