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的进展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压力机设备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近期,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本次融资租赁由公司将现有的5台压力机设备出售给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获得现金,再由公司作为承租人主体,以上述设备作为租赁物,租赁使用;租期结束后,公司以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名义价格回购租赁物,重新取得设备 所有权。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租赁物 压力机,设备为承租人于2008年5月购入的5台压力机,其中主要设备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 (单位:人民币元) 净值(2013 年 12 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原值(含税) 月 31 日) 1 压力机 LS4-1300A 13000KN 1 14,187,431.69 9,215,007.63 2 压力机 J39-500A 5000KN 1 6,769,522.60 4,341,854.47 3 压力机 J39-500A 5000KN 1 6,769,522.60 4,341,854.47 4 压力机 J39-500A 5000KN 1 6,769,522.60 4,341,854.47 J39-500A-T1 5 压力机 1 6,769,522.60 4,341,854.47 5000KN 二、租赁期 租赁期:36 个月。 三、交付地点 租赁物的交付地点为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四、租金 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融资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租赁利率:银行一至三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即租赁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签订时的租赁利率为 6.15%。 五、生效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均得满足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出租人收到承租人按照公司章程出具的董事会同意本售后回租的决议原件。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