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1、交易内容: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控股子公司兖州华茂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茂纸业”)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公司”)合作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建信公司与华茂纸业及太阳纸业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太阳纸业法定代表人李洪信先生为华茂纸业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证华茂纸业正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华茂纸业拟与建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交易对方: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公司”)

1、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

2、法定代表人:顾京圃

3、关联关系: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华茂纸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名称:兖州华茂纸业有限公司部分纸机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兖州华茂纸业有限公司

4、所在地:兖州市西关大街66号

5、资产价值:租赁物原值总计不超过2.86亿元人民币

1、租赁物:华茂纸业部分纸机设备

2、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公司以回租使用、筹措资金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公司转让租赁设备。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确认承租人已经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自动转移至承租人且不带有出租人任何保证。

3、融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 自起租之日起60个月

5、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息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租金,每三个月收取一次。

6、担保方式:由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太阳纸业法定代表人李洪信先生为华茂纸业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建信公司所有。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华茂纸业经营情况稳定,成长性良好,资产质量优良, 经营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有足够的能力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华茂纸业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 进一步增强华茂纸业竞争力。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